(资料图片)
00:26近日,福建厦门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。据悉,蔡某花1500元办理了月嫂证,成为了某家政公司合同上价值15800元的“金牌”月嫂。随后到一雇主家从事月嫂工作。为方便照顾产妇及小孩,蔡某与雇主及小孩同住,知道雇主家黄金首饰的所在地。于是,蔡某吃完满月酒,趁雇主不在将黄金首饰偷走。经鉴定,被盗首饰价值共计8万余元。蔡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
来源:山海视频微博
(资料图片)
00:26近日,福建厦门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。据悉,蔡某花1500元办理了月嫂证,成为了某家政公司合同上价值15800元的“金牌”月嫂。随后到一雇主家从事月嫂工作。为方便照顾产妇及小孩,蔡某与雇主及小孩同住,知道雇主家黄金首饰的所在地。于是,蔡某吃完满月酒,趁雇主不在将黄金首饰偷走。经鉴定,被盗首饰价值共计8万余元。蔡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
来源:山海视频微博